海南正厅级干部种润之被责令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有多种方式,有劝辞、责令辞职、罢免等方式,作为被动辞职的“责令”,相对而言是最为严厉的。
出现这种情况,通常来讲多见于涉嫌违法违纪,或者履职不力、违反相关规定等行为。种润之因何被“责令辞职”,目前并没有给出具体原因,相信很快会披露具体原因。
责令辞去人大代表职务,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我们平时接触较多的,多见于涉嫌违法违纪问题。
今年5月份,江苏就曾责令两名人大代表辞职,分别是曾担任常州市委书记的陈金虎和曾担任苏州市虎丘区委书记的陈金虎,他们二人先后在2月份和4月份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
此外,在6月份,广州交警在查酒驾时,遭遇一女子疯狂抗拒,她不仅试图逃脱,还大喊“人大代表可以喝酒”。事后查实,该女子系天河区人大代表,事发后因涉嫌违法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 。
生于1963年的种润之,曾在湖南和海南两地任职,她1981年从湖南郴州商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郴州地区医药公司,成为一名企业干部,工作数年之后调入郴州地区体改委,后提拔为体改委科长。
1995年10月,种润之由湖南调入海南,继续在体改部门任职。2000年调入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在信访局和政研室任职。2003年,种润之晋升为副厅级。2008年转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后转任海南省跨海工程筹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并被明确为正厅级。
2018年,种润之转任省残联主席,3年后又调整为省妇联主席,2022年卸任,次年转任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直至此番被责令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