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个人养老金新增3种领取情形,大病家庭、长期失业者、低保人群可提前领取。怎样看待政策的调整改进?另外,作为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以来发展情况如何?接下来还可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提升缴存意愿,让这一制度更好地发挥效用?《新闻1+1》连线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董昀,带来分析解读。为什么要调整支取条件?希望解决什么问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这次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条件适当放宽,主要还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群体的特殊的需求,对他们需要动用各种养老金储备,给予一些方便,这里面主要是针对患病,医疗费用支出开支比较大,急于用钱来治病的这个群体,还有像已经失业,而且失业的时间还比较长,领取失业金累计超过了12个月的失业者,另外就是生活本身就比较困难,得靠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人群,这些特殊群体他们需要通过动用个人的养老金的储备,来用于当前的不管是医疗还是生活的急需。出台这项政策主要还是体现了以人为本这样一个基本理念,就是要回应老百姓他们这方面的诉求,特别是对一些特殊的群体,当他们面临着这种特殊的需要的时候,能够解燃眉之急,把个人储备的个人养老金的余额资金,能够适当提前支取来缓解个人在医疗,或者在维持生活方面一些最紧迫的需要,我觉得这个还是很有必要的。申领规定中的12个月的限制有没有可能会进一步缩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金维刚:12个月是对于失业人员,如果失业人员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已经满了12个月,说明这个人他失业以后再就业比较困难,生活一定是很困难的。根据我们现在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一个人如果失业以后,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是不能超过两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有限,这个时候他可能还是需要能够动用个人养老金来缓解生活的压力,我觉得主要考虑这方面的要求。落地以来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具体效果怎么样?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董昀:应当说个人养老金制度,起步平稳,开局良好。解决了我们国家的养老金体系当中第三支柱长期缺位的问题,我们把基本的居民养老金比做第一支柱的话,那么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就是第二支柱,但是第三支柱一直没建立起来,这两年多以来,我们把它建起来了,而且开户数量达到了七千多万人,应当说是有很多越来越多的居民关注到了这第三支柱,也愿意去开户,愿意参与其中,愿意了解它,所以我觉得这是一